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13811432784
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 姚平律师

    • 帮助过 169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姚平

    2024-12-23 17: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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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找一个搭伙过日子的人,我要找一个一见我就笑,我一见就笑,喝了酒满眼是光给我讲浪漫和爱的人。——村上春树
  • 姚平

    2022-11-29 23: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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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场胜诉都来之不易,每一次【模拟法庭】都为打好庭审这场仗!不断挖掘辩护思路、提高应变能力、增强信心,全力维护委托人权益,我们一直在精进!
  • 姚平

    2024-12-09 17: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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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口碑客户送来3面锦旗,表达了对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的感谢与赞扬!多次委托案件,包括离婚纠纷、变更孩子抚养权等,在我们的努力下均达成当事人诉求,为他及时解决了难题!
  • 姚平

    2024-12-15 18: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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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也可以约定共同抚养,虽然是共同抚养,但也是孩子长期跟一方生活,另一方行使探视权。
  • 姚平

    2024-04-16 12: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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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中,能同时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也是怪不容易的嘞🙃 顺利的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化解了家庭的矛盾,让孩子能在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这也许就是家事律师的使命感
  • 姚平

    2022-12-09 13: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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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实用的婚姻小知识(记得码住收藏) 1、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自个的一份。
  • 姚平

    2024-12-30 09: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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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第93期《情感危机化解》讲座成功举办,我们将18年积累的和解经验分享给有情感需求的参会伙伴们,讲座带领大家挖掘情绪背后的真实需求,了解ta的性格特征,做好高效沟通、“好好说话”,针对每位客户遇到的问题都给出了个性化解决方案!相爱容易相处难,正确表达爱,才能让家庭关系更和谐、生活更美好!你想不想让家庭更幸福、想不想为自己和家人规划一个稳定、幸福的未来?
  • 姚平

    2024-01-09 1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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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不动产登记业务,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加急费用。
  • 姚平

    2022-11-30 18: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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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案例来了👍,房改时帮父母进行出资,父母留下文书说今后房子归他所有,这样的文书算是遗嘱吗?我方认为不是遗嘱,对方一直坚持,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求。 大家要让老人立遗嘱必须谨慎,否则很难支持自己的诉求。
  • 姚平

    2022-12-11 2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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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客户的认可和信任,您的鼓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 姚平

    2024-04-07 1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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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间对财产归属的约定一般以婚姻关系为前提和基础,具有增进夫妻感情、构建稳定家庭关系的目的,但其最终是以财产权利的归属、变动为内容。为了还原约定当时的真实意图,建议双方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有利于减少夫妻之间的猜疑,让夫妻相互信任的原则落到实处,也有利于维护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谨慎、仔细,最好咨询专业律师,避免签订的内容有瑕疵,也防止对方反悔,加大诉讼难度。
  • 姚平

    2024-04-07 17: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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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3次开庭,最终调解离婚,女方婚前房产,价值评估后帮助男方获得194万元房屋补偿款。心平气和的分开,是给予彼此最后的温柔。
  • 姚平

    2024-10-14 15: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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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案件,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燕达医院调证。
  • 姚平

    2022-11-28 22: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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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起诉我方探望权纠纷,法院受理后发现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在法官的建议下直接撤诉了,如果不撤诉,法院会直接驳回起诉吗?
  • 姚平

    2022-11-30 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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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的情,离婚的债!俩人因一枚戒指争执不下,法院以结婚时间确认财产归属,考虑了情,明晰了债。
  • 姚平

    2022-11-16 16: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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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抚养权确定🧚‍♀️🧚‍♂️
  • 姚平

    2022-09-07 18: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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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
  • 姚平

    2025-01-15 1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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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出轨、家暴,女方痛苦不堪,想离婚却遭到男方拒绝;委托我们后,收集全面的证据资料,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帮助女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和北京房产,摆脱痛苦的婚姻同时也争取到最大权益。
  • 姚平

    2024-02-07 1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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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包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姚平

    2024-06-12 12: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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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案件中为了证明自己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可以调取相应的住院病历,调取病历时所需材料如下: